這張照片真的吸引了我的目光,
一個人的喜好如果是可控制的,
或許這個小男孩就不會哭泣,
而中國大陸也不會有形式婚的社會問題。
一、以尊重取代喜好
對於同性戀並沒有特別的偏好,抱持的是種尊重的態度,
畢竟這是個人的喜好問題,
或許黑素斯的這段6分多鐘的影片可以較為明確的說明我所謂的尊重。
二、台灣是同性燈塔!?
早期,台灣將同性戀視為是一種精神方面的疾病,但如今社會風氣漸漸開放,
而台灣社會向來就是冷漠且缺乏歷史感,
所以外媒覺得台灣是同性燈塔,
對於同性戀應該說是事不關己不想多事吧!
鄰近國家一到周末便來台灣度周末,
尤其是台北的G吧跟T吧多的是剛下飛機的同性度假旅客。
三、地方官各自為政
目前有開放同性伴侶戶政註記的有高雄、台中、台北,疑~
對!都是首都,
都市人口夠多不怕反對者的抵制,
再則都市對於同性接受性較高,
或許是因為都市的人與人之間相處就是比較冷漠,
而目前台灣的法律也僅止於開放戶政註記,
雖然有同性者覺著沒有法律效力等同於陽光照不進櫃子,
但至少帶頭起了示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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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贊成或反對,
我都選擇尊重,
或許如教宗所言,
我是誰,怎能批判同性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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